浙江省修订出台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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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助力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从岗位设置、竞聘标准、竞聘程序、聘用管理、交流调动等方面,对事业单位培养、引进和用好各类高层次人才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突出重点。专技二级岗位设置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决策部署,突出教育、科研、卫生、文化、工程等重点领域,一般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设置,实行比例控制、条件控制、程序控制。
二是注重实绩。构建1+N竞聘标准体系,即由通用竞聘标准和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等多个行业竞聘标准组成,竞聘标准体系根据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以及正高级岗位聘任年限分别设置一类标准、二类标准和三类标准,每一类标准均由学术技术成果、学术技术项目和学术技术影响三个方面组成。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增加实际业绩、发明专利、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指标。
三是优化程序。专技二级岗位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议、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省委省政府直属单位、省级主管部门、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地区推荐人选,按照材料审阅、综合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择优评出拟聘人选;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时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提出结论性意见。
四是强化履职。专技二级岗位每个聘期不低于3年,聘期内实行岗位聘期履职承诺制,专技二级岗位聘任人员从工作实绩、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聘期目标,并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低聘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将不再续聘,推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五是简化手续。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省内交流调动的,对拟直接聘任至专技二级岗位的人员,在办理其交流调动手续时审核认定其专技二级岗。交流调动至我省的省外或部属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位聘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专技二级岗位评审,评审通过后其专技二级岗位聘任时间与原聘专技二级岗位时间连续计算。(浙江省人社厅供稿)